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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天平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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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更新~~2008-2-20
星期三(Wednesday)
晴 突然看起了CBA,虽然自己从来不打篮球。而在CBA诸强中,我一直关注的就是广东宏远队和东莞新世纪队。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感情的确是可以培养的,经过了五年多的时间,我对广东终于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感情。
CBA联赛已经进行到了收官阶段,东莞新世纪对已经被同城老大哥宏远队挡在了决赛门外,广东宏远队与辽宁盼盼队的巅峰对决目前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一个锐不可当,一个虎虎生威,决赛不可谓不精彩。但当我几天前在电视前看直播时,却在解说员的口中扑捉到了一个更为精彩的消息:广东宏远队队员在场上每进一个三分球或者每扣一次篮,就会获得俱乐部2000元的奖励,奖励金额直接已队员个人名义捐给广大灾区。哈哈,球队的士气,队员的美名,对灾区的救助就这样巧妙地结合了,三赢的结果就这样产生了,体育与政治就这样实现了近乎完美的互动。想出这一妙招的人的确应该给予大大的褒奖,这不仅仅因为他关心政治,心系灾区,更在于其用实际行动提供了解放思想的活生生的范例。 解放思想是最近国内喊得相当响亮的政治口号之一,在广东尤其如此。新上任的书记大人一来,就提出了“以思想的大解放 推动广东的大发展”的口号。当我和单位的一个同事在班车上闲聊提及此事时,这位同事带着几分愤青似的口吻说:“这不是废话嘛!谁不知道要解放思想啊!”这位同志的话有失偏颇,这不仅仅因为“解放思想”这话出自高层之口与出自平民之口有着完全不同的意义,——起码举起了旗帜,指明了方向,更因为这话绝对不会是说说而已,接下来肯定会有一系列的实际措施,如此这般,显然不能说“解放思想”是废话一句。但这位同志的话也让人禁不住要追问:为什么越是高层领导,说出的话看起来越像是废话?是否是因为这些话很多人都想到了,而且都能够说得出来?而这岂不又意味着在中国能够担当旗手和指路人角色的人多如牛毛了!事实上,中国目前所缺少的,的确不是方向的指引者,而是踏踏实实的具体落实者。“解放思想”这话没几个人不会说,但如何行动呢?这固然需要领导者的大智慧,但更需要的则是无数落实者的小智慧,“解放思想”要在每一个细枝末节上寻求突破。宏远俱乐部此次的举措,无疑是这种突破之一,虽然看似渺小,实则意义非凡。如果每一个工作岗位的人都如此这般开动脑筋,思想何愁不解放?社会何愁不发展? 一场球赛就引出了这么一段长篇大论,机关坐久了,确实容易犯这说教的毛病。既然现在不缺长篇大论的说废话者,我看我还是就此搁笔吧! 2008-1-30
星期三(Wednesday)
大雨 记得在令人无比怀念的学生时代,宿舍一兄弟的女友的嘴巴十分之活跃,经常在我们宿舍里一边大口的嚼着饭,一边嘴巴像机关枪一般地发表长篇大论,于是被本人调侃到嘴巴的两个功能被其用到了极致,这调侃之辞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被室友们奉为经典。
吃和说,嘴巴的这两个功能为我们的人生增添了多少色彩啊!有了嘴,我们可以珍馐百味,可以放声高歌,还可以尽情地大叫,肉麻地抒情……没有嘴的人生难道是可以想像的吗?然而,世间万物皆有两面性,这就叫辩证法。嘴在为人生添色的同时也经常会给人们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烦,而且这麻烦还经常是大的、致命性的,“祸从口出,病从口入”这话着实精辟。 继国务院大张旗鼓地抓食品监管工作,解决“病从口入”的问题之后,最近一些人物的话语和举动同样引人关注:一个是新上任的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语:要想干部说真话,就必须允许其说错话;一个是重庆的某副市长在会上当众怒斥部门领导“不要说官话”;还有一个就是某地的一位人大代表在直言司法系统存在的一些问题时,发言屡次被另一位人大代表打断,最后打断别人发言的人大代表还转身离开了会场。这三个事涉及的都是说话的问题,而且所处的大背景都是官场。这官场上说话可真的是一门大大的学问,怎么说,如何讲,不但非常的讲究,更需要察言观色、相时而动。否则,一部小心说错了话,在文明社会的今天虽然不会像在专制社会一样有掉脑袋的风险,但却仍然避免不了仕途受阻的担忧。于是,我们便看到了在官场上,虚与委蛇、唯唯诺诺仍然是主流,官话、套话、空话畅行无阻,机关八股文(事实上,我更愿意叫它的简称——“机八文”)大行其道。这的确不是一个让人开心的场景。我们的官员们终于也烦了、腻了,也需要新鲜刺激了,“允许说错话”“不要说官话”,广开言路的姿态是摆出来了。然而,单巴掌拍不响,你想听别人就肯说吗?就敢说吗?无数引蛇出洞似的打击,无数血的教训在人们心目中形成的恐惧记忆,如果真的可能如此轻而易举的就随风而去的话,那位人大代表的话屡次被打断又如何解释?另外一位代表又怎么会转身离场呢?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式的封建极权思维使得在中国,说话的问题一直就是个大问题。这个问题既然由来已久,根深蒂固,那么它的解决就不可能是一朝一夕的。如果说两个官员的言路值得称道,具有破冰意义,那么代表的拂袖而去,则无疑是往刚刚破开的坚冰上重新吹了一股重重的寒气。看上去在中国,要解决“祸从口出”的问题,仍然任重道远。 2008-1-23
星期三(Wednesday)
多云 回还是不回?这是个问题。此博关闭半年有余,这个问题终于不可避免的浮现了。转眼间,历史的黄页已经翻到了曾经让人无比向往的2008。此刻,竞技运动者们正在运动场馆里拼死拼活地为了荣誉和前途而训练;施工工地上,建筑大师和民工们正在绞尽脑汁、透支体力地搭建这个国家的脸面;官员的文胆们,也正在用千篇一律的官话、套话粉饰太平,描述兴盛……这一切在我眼里,奇怪而又无关痛痒。
个人生活归于平淡。这平淡,意味着索然无味,意味着波澜不惊,更意味着对时光的虚度。生活需要多彩,然而这多彩又往往需要金钱与权势的支撑。我没有金钱,也没有权势,因此,只能靠想象和意淫来聊以自慰,来为生活添墨加彩。我还有思考的自由,我还有表达的权利,我还有交流的欲望,我还有发泄的需要…… 决定回来。 2007-5-11
星期五(Friday)
晴 出于无聊,下班在办公室多逗留了一会,走出单位门口的时候天色已晚。不经意的一抬头,扫见了对面住宅楼里阑珊的灯火,心里不禁一阵怅然。在出差或者回乡的火车上,夜间我也经常盯着窗外发呆——这不是在进行什么宏观的思考,而是在看窗外夜空中忽隐忽现的点点灯火,因为那才是存于我内心深处的真正灯火。对于一个生于农村、长于乡土的人来说,灯火也许永远意味着乡村夜幕中的星星点点,它代表静谧和空寂,也给人以希望和温暖。可能正是因为如此,此刻都市这种绚烂的灯光才会让自己产生遥不可及的距离感。看来虽然经过了七八年城市生活的洗礼。自己身上的乡土气仍然未褪,本色仍然未改。但我想这除了生于乡土之外,还有自己在这个都市里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归宿有着莫大的关系。
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时代?这是一个让人说不清楚的问题,因为任何个人都无权为一个时代设定基调。我只知道自己最近一段时间心里格外浮躁,总是想着哪一天大发一笔,搞个百八十万或者上千万的,还经常有鼻子有眼地为这么一笔钱做起预算来,想到兴奋处脸上还经常会流露出快意的笑容。本以为像自己这样的人只是少数,并因此而很是忏悔了几次。但在某日一打开QQ,看到了两个朋友的个性签名,心中不禁释然:一个是“挣钱好似针挑土,用钱好似水冲沙”,另外一个则赤裸裸的写道“想钱想疯了!”;当又有几个朋友相我表达:“真想横发一笔,哪怕是一小笔也行”时,心中更是一阵窃喜:内心的愧疚感终于抚平了,看上去这真的是一个无奈的浮躁时代啊! 在这座城市里,像自己这样虽然从农村出来,但却并不是生活在城市最边缘的人很多,对于这些人来讲,一座并不是特别高档的住宅里的灯火,就是不会让其产生家的温馨,也不应该显得遥不可及,更不产生怅然乃至横发一笔或者归隐田园的复杂心里,然而这些恰恰都发生了。看来,“金钱万能”的快感在这个时代的确殊难体会,“没有金钱万万不能”的无奈才是这个时代的主旋律啊! ![]() 2007-5-8
星期二(Tuesday)
晴 不得不承认,现代人的法制观念是越来越强了。这不但表现在学会利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的“守法”观念的增强,更表现在企图通过制定法律来解决一切社会问题的“立法”观念的增强。而由“立法”过强所导致的“法律万能”的意识,则是当今社会法律条文泛滥的一大主因。最近,针对种种道德沉沦的见死不救现象,更有学者提出在刑法中设立个“见死不救罪”。通过刑罚来惩罚这种见死不救的行为。看来,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法律的崇拜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
根据刑法理论,犯罪行为根据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作为,是指行为人以积极的身体活动实施的违反禁止性规发的危害行为,不做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从概念上看,专家所言的“见死不救罪”行为显然是不作为。而在不作为犯罪中,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即作为义务,又反映了不做为犯罪的基本犯罪事实和构成要素的本质特征,是其成立的前提条件。根据刑法理论,这种作为义务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这不仅仅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义务,而是指有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切行为规范的总和,包括宪法、法律(狭义的)、行政法规、规章等。例如,我国宪法和婚姻法规定了家庭成员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并由我国《刑法》第261条予以认可,若行为人不履行该义务而遗弃家庭成员,就成立犯罪的不作为。而且违反非刑事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并非都构成不做为的义务根据,只有经刑法认可或要求的,才能视其作为义务的根据。二,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比如说值班医生有抢救危重病人的义务,扳道工有按时扳道岔的义务等;如果在职务和业务上有特殊要求的人没有履行这些要求,也可能构成犯罪的不作为。三,法律行为引起的任务,若一定的法律行为产生某种特定的积极义务,行为人不履行该义务,以致使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收到侵害或威胁,就可能成为犯罪的不作为,例如,受雇为他人照顾小孩的保姆,负有看护小孩使其免受意外伤害的义务,如果保姆不负责任,致使小孩身受重伤,就可能构成犯罪的不作为。四,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行为而使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处于危险状态时,行为人负有以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危险或防止结果发生的特定义,若行为然不履行这种义务,就是以不作为的形势实施的危害行为。例如成年人戴小孩去游泳,负有保护小孩安全的义务;交通肇事撞伤人而使被害人有生命危险时,行为人有立即将受伤人送医院救治的义务等。那么在“见死不救罪”中,行为人的作为义务是什么?是法律规定的还是职业要求的,抑或是法律行为或者先前行为所引起的?显然都不是。实际上,在所谓的“见死不救罪”中,根本就不存在作为不作为犯罪前提条件的的作为义务,即使有救人的义务,那也是一种纯粹的道德上的义务,而这种义务显然是不能通过法律来调整的。 当然,以上的说法也许是不具备十足的说服力的:法律是人定的,非常时期当用非常之法,面对大众如此不堪的道德现状,通过法律强行规定一个“见死要救”的义务,这一罪名不就获得了法理上的基础了吗?然而,法律毕竟是实证的而不是抽象的,法律条文的规定要尽可能做到具体、明确并切合于实际,太过模糊、抽象与不顾现实的法律要么会变成一具徒有其名的空架子,要么就会导致司法权的过度泛滥从而使法律成为人人避之犹恐不及的洪水猛兽。作为社会“不得已之恶”的刑罚更是如此。刑法理论中之所以将因果关系局限于“直接”,将危害结果限于“明确的、可具体测量的”,就是为了尽量做到惩罚依据的具体、明确和可测。而法律上的作为义务,作为不作为犯罪的决定性前提,其无论是主体范围还是依据,同样应该具体明确,而不能过于宽泛和抽象。比如说扶养的义务,其主体范围限于家庭成员之间,基础则是血缘和亲情关系;消除火患的义务,主题范围限于消防警察,依据则是消防警察作为社会公共职能的履行者所承担的职责。一般来讲,义务的约束力会因其过于宽泛和抽象而无限缩小。譬如说根据宪法的规定,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劳动和受教育的义务,但有很多人不劳动,也有很多人没有去接受教育,法律也不能拿他怎样。“见死要救”的义务中的主体毫无疑问应该是所有见到那个奄奄一息的人的公众,而这一主体无论从范围还是数量上都十分的不确定,其依据也只能是社会公德,社会公德又相当的抽象。对于这么一种义务,从法律乃至刑法上予以规定,不但十分勉强,更缺乏可操作性。难道只因马路上躺着一个奄奄一息的人,就要所有过往行人和车辆都停下来救助吗?如果其中有一个人叫了救护车的话,难道周围所有冷漠的和不冷不热的人都要被定罪吗?这些也许还不是最主要的,更主要的在于:如果说这么一个规定真的以刑法条文的形式确定下来,那就意味着“见义勇为”这个词要在词典里永远的消失:既然这已经成了一种义务,那么为此而作出牺牲乃至丧失生命就是应该的了,不但获得补偿成了妄想,就是鼓励和表扬也失去了道义的基础。这是一个多么令人丧气的信号!加之取证的困难,只怕以后人们见到行将死亡之人,跑得会比以前更快了。 社会是一个至为庞大和复杂的系统,规章制度以及道德观念等控制手段在不同层面的作用,维护了这个庞大系统的有效和和谐运转。法律虽然是其中至为重要乃至像很多人所认为的那样是最为重要的一环,但却始终不是、也不可能是全部,它并不是万能的。只有融入社会的大环境中,通过与其他调控手段的相互配合,才能发挥其最佳的调控效果。盲目地崇拜法律,用法律的铁蹄肆无忌惮地践踏其他领域,其结果只能是“见死不救罪”这样怪胎的诞生以及随之而来的人治社会的卷土重来。 2007-4-27
星期五(Friday)
晴 恶搞无疑是这个时代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主题词。在这个恶搞成风的时代,无数曾经在人们心目中高大辉煌、让人高山仰止的先烈英杰们不但未能幸免于难,还成了恶搞专家们拿来戏谑、调侃的主要对象。年轻一代如此不恭的行为气得至今仍然在世的老革命们七窍生烟,跺脚大骂竖子。最近更听说被调侃的比较多的董存瑞同志的几位战友,气急败坏地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说什么希望制定“中华英杰保护法”,并称:“有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旦再发生在新闻、艺术、文学、影视等作品中出现对中华英雄的侮辱、诽谤、歪曲、否定、诋毁时,人们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和恶搞者对话。”
通过法律来维护已逝英杰的形象,在这些行伍出身、闹了大半辈子革命、没有受过什么法治洗礼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身上,竟然闪烁出了法治的光芒!看上去姜还是老的辣,老革命们的适应能力就是不一般,如此轻而易举地就做到了与时俱进。但是,为了为数寥寥的几个已逝英杰们的所谓形象就煞有其事地搞出一部法律来,让人怎么感觉怎么有点别扭。从革命前辈们的说法来看,出台这部法律,显然旨在维护英杰们的人身权。然而稍有法律常识的人就不会不知道:人身权具有固有性,即其与民事主题存在的同期性,说得通俗一点就是人在,则人身权在;否则,人身权就失去存在的基础,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英杰们不管曾经轰轰烈烈也好,惊天动地也罢,现在都已经灰飞烟灭,有何人身权可言?实际上,即使英杰们依然健在,其人身权利也已经有了宪法、民法等法律的保护,为了维护经过大肆宣传而塑造出来的所谓“圣洁形象”而专门的整出一部法律来,只能是让人笑掉大牙的无聊之举。更何况,本来以人性本恶为出发点、为了制约人性而制定的法律,现在竟然要成为高大全形象的维护者,这实在是有些荒唐。 法律作为社会关系的调节器,理应在各种社会力量之间折冲斡旋,寻求平衡,对于力量相对较弱的群体,自然应该给以适当的倾斜,也正因如此,才有了专门维护妇女、儿童、残疾人等权益的法规与条文的出现。从这个意义上,对已逝英杰们子虚乌有的所谓“人身权”专门予以保护,应该意味着英杰们的这种“人身权”在实际中处于劣势。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恕笔者眼拙,笔者实在没有看出来。抛开人身权存不存在这个问题不说,即使假设其存在,作为英杰也应该处于一种相对强势的地位,起码不能说是劣势。如此看来,将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权利”置于普通民众实实在在的权利之上的原因就只剩一个了,那就是英杰们的烈士身份。呜呼,本来以平等为理念的法律,竟然成了带着有色眼睛看人的势利小人!看上去才刚刚踏上通往契约社会之路没多久的我们,马上又要走上身份社会的回头路了! 故人已去,功过理应留给历史评说与检验,而这种历史又应该是观点激荡、各抒己见的历史 ,而不应该是假法律之名防民之口、肆意打压异己的历史。本应该着眼社会全局、以弘扬公平正义为己任的法律,在这里竟然成了维护极少数人形象、创造社会不公的工具,这是一种怎样的悲哀!恶搞者恶搞了董存瑞,董存瑞的战友们恶搞了法律,法律捍卫了英杰们的尊严,那么谁来捍卫法律的尊严? 2007-4-25
星期三(Wednesday)
小雨 面对着当今一些青年未婚同居的现象日益增多,并且光明正大、理所当然的现象,甘肃一位学者语出惊人:青年男女们未婚同居诸多借口无非是“为了满足其动物性需求而找的一个简单借口”,未婚同居“其本质和卖淫嫖娼没有什么两样,应该比卖淫嫖娼受到更加严厉的法律制裁。”
甘肃教授的这话让人不由得想起了一个“性”情之中的女权主义者,那就是李银河。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李银河女士的种种前卫的言论在社会上一度掀起不小的波澜,其所倡导的“多边恋”以及“换妻俱乐部”等,引来了广泛的社会争议,这种争议至今仍然声声不息。据说在她的一次讲座中,很多白发苍苍的老者被气得面色涨红,血压升高,两股颤颤,并纷纷站起来与之进行商榷,对其进行谴责。如果李银河女士与这位教授狭路相逢会是怎样一种场景呢?哈哈,想必是像凤凰卫视中关于伪科学的争论一样火星撞地球吧!想必医务人员也要准备好担架和吊针到现场“时刻准备着”了吧! 李银河女士是性学方面的专家,甘肃的这位言词激烈的教授据说也是民俗学方面的学者。作为一个网络小混混,要对专家的观点给以分析和评价并得出结论,不但是不自量力,丢人现眼,更主要的是,这种评价绝对不会有一丁点儿的新意,而这正违反了本人写文章的一贯原则。看了这位教授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如此义愤填膺地谴责之后,我的脑子里突然出现了这样一个离题差不多十万八千里的疑问:如此这般的话,我们伟大中华民族的前途不是一片黯淡了吗?——虽然这种想法自己都感觉酸得倒牙,但它还是不知不觉地冒了出来。记得我曾以调侃的口气写过一片博文,文中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快毕业的时候,班级里的十几个男人出去狂欢。在喝完酒之后大家非常亢奋,这就难免讲起一些有关sex的种种,兴致正酣时,一位仁兄突然说:“谁是处男,请举手!!!”结果只有两个人把手举了起来。当他们看到自己实际上成了另类的时候,一个开朗一点的笑了,不好意思的说:“我还是,我对不起大家!”另外一个比较内向的,要把手放下去却又感觉不合适,脸上的肌肉尴尬的抽搐着,那种表情真是堪称世纪经典。这个故事虽然只发生在几个人之间,但从本人的一些所见所闻来看,还是有相当的代表性的。根据“未婚同居与嫖娼无异”的观点,这一桌子所谓的高级知识分子就十有八九都是淫贼了,推而广之,在诸如此类的人群里,说十有八九是淫贼虽有夸张之嫌,但有相当的一部分是却基本可以肯定,而且即使是那两个现在还相对“纯洁”的老兄,恐怕也没谁敢保证将来不变成甘肃教授口中的“淫贼”。 伟大的领袖说过:“世界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但最终是你们的。”看着被自己寄予厚望的孙子一代的社会主义新青年大部分都变成了淫贼,他老人家如果泉下有知,不知道作何感想。将伟大的中华民族托付给一群淫贼,这难道是可以想象的吗?看上去中华民族完了,真的完了。 2007-4-23
星期一(Monday)
晴 “据全球最大的工资信息调查机构Hay Group最新研究报告,2007年中国工资上涨幅度将位列全球第一,经济界认为,纵向比较百姓收入一直在增长,但和中国高达两位数的经济增长速度相比,增长显得缓慢。工资收入增长缓慢、福利保障制度不到位和贫富差距过大是中国消费低迷的根本原因。消费不振已经成了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这个信息肯定会让大家高兴上好一阵子,估计还会有很多人开始兴致勃勃地猜测自己今年的腰包能鼓到什么程度——有一点希望就信心爆棚地意淫,这八成也是人的天性之一。但我看到这则消息之后,只是从鼻子里面发出了“嗤——嗤——”的两声,这声音虽然有失大雅,但却是情不自禁的率真:此类消息听得多了,此类意淫也做得多了,难免会形成这样的条件反射。与其说这是狂放不羁,倒不如说是悲哀莫大于心死来得贴切。 这个由国外调查机构作出的研究报告,论据翔实、论证严密,在理论上可以说是无懈可击,而且也符合了绝大多数国家的发展规律。但现在的情况不同了,现在它是在说中国,而一切诸如此等方面的调查和预测一到中国,就不可避免地要遭遇到“中国特色”。于是,这消息便勾起了笔者那埋藏于意识深处的、年代久远的、极富乡土乐趣的猫捉老鼠的游戏:当时老家的大花猫在逮住老鼠之后,总是要先把它放开,眼看着老鼠跑了一段距离之后,再一下子扑过去抓住,然后再放开……直到最后老鼠筋疲力尽,跑的不想再跑了,才将其放进嘴里,有滋有味地咀嚼起来。此等场景之所以历历在目,是因为上面所说的调查结论和我们伟大政府的一贯做派相结合时所得出的场景,与之颇有神似之处:结论先给了大家一点希望,让大家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等胃口被吊到了一定高度的时候,我们的政府再出面轻轻一捅,让大家希望的肥皂泡彻底破灭了,然后再给希望……如此循环往复,周而复始,直到把广大社会主义好公民折腾得心灰意懒,不再做任何指望时,政府的某些不作为就获得了极佳的口实。譬如说前一阵子炒得沸沸扬扬、搞得民怨沸腾的公务员工资结构调整的问题——对不起,在这里不得不请求大家原谅,实际上作为一名准公务员,我也实在不想总是拿工资来说事儿,一方面这样不免要挨骂,另一方面,在“公仆”一词大行其道的今天,即使不是那么高尚,奉献精神也还是要讲那么一丁点的,总是谈钱,多少显得有些恶俗,但看了这条消息之后,我还是忍不住再恶俗一把——当时疯传要暴涨一次,而且说得有鼻子有眼,绘声绘色,结果套改了之后才知道:只涨了那么几毛钱,还来个不降算开恩了,真是让人又泄气又绝望;还有就是让人揪心的房价问题,调控声音喊得震耳欲聋,很多官员和经济学者也是信誓旦旦,结果,房价的上涨还是呈一发不可收拾之势…… 反正现在我是看透了,对于升斗小民没没有一点利处的消息,只要透出那么一丁点,倾盆大雨就会随之而来;而那些被草民们视之为福音的消息,则往往雷声不是一般得大,雨点不是一般得小,看来出了玩GDP这种数字游戏外,我们伟大政府的涮人手段同样是世界一流的。 2007-4-20
星期五(Friday)
晴
“做好呢分工”这是曾荫权在今年的香港特首竞选中打出的口号。政治人物的一言一行都不能孤立、简单地予以视之,因为他们从来都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在他们背后往往有大的社会背景的衬托和支撑,因此,通过捕捉政治人物言语之中的春秋大意,不仅能够对其执政风格乃至执政纲领有一个深入的了把握,还能对其所处的社会文化背景有一个大体的了解。于是便不难理解,为什么我们伟大的中央领导人的一段看似稀松平常的讲话,都会被冠之以“重要”的修饰语而大肆宣传、学习。“做好呢份工”这句看似随意平常的大白话出自参加竞选的曾荫权之口,并且成为了一场针锋相对的竞选中所打出的口号,显然不能将其像出自一般的打工仔的口一样等闲视之。此话中所透漏出来的信息不但颇值得玩味,还更值得大陆的当政者学习与借鉴。这句朴实无华的话将作为特区最高行政长官的香港特首置于与普通公务员平等的地位,摆出了为民众打工的低姿态,其中的平等观念和平民化的执政风格显而易见。实际上,这也是大部分香港执政者所一贯秉承的风格,而且这种风格在拉近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距离、实现二者的互谅共赢之中的作用不可低估:一方面,执政者在观念上把特首作为一个职业,把自己置于和普通人平等的地位,这样就不会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自以为是地为民众统揽一切,从而更能够放权与民间;另一方面,这样的引导也能够让民众以一颗平常之心来看待政府和最高执政者,不对政府吹毛求疵、求全责备,认识到政府并不是万能的,很多事情是需要自己身体力行地去做的,这样很容易激发出一种社会责任感。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这种互谅与共赢正是大陆目前所缺乏的。无论是从历史的大方向还是从现实的角度看,大陆社会所呈现的都是一种与香港截然相反的景象即:一方面,当政者以一种万能的、高高在上的姿态为民众统揽一切,压制的民间组织奄奄一息,死气沉沉,政府自己则树大招风,稍有不慎即成为千夫所指;另一方面,民众也由于对政府寄语了过高的期望乃至于对其求全责备,稍有不顺就将怨气一股脑的发泄到政府和官员的身上,而忽略了自身作为社会的一员所应该对社会承担的那份责任。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双输”的结果。 中央高层显然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否则不会大张旗鼓地宣扬“亲民政策”。然而,在总理亲民的宣传照片来上,“民”仍然显得那样的拘谨和不自然,主流媒体的宣传和报导也仍然是官气十足的歌颂型风格,这为总理初衷良好的举动凭添了几分僵硬色彩。而且,我们也很难想象,在伟大的书记和总理口中会说出:“做好呢分工”这样的话来。看上去,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官民隔阂坚冰的打破尚需不短的时日。不过可以断定的是:什么时候诸如“做好呢分工”这样极具亲和力的话语成了中央高层的口号,大陆在平民政治的路上就又跨出了坚实一步了。 2007-4-18
星期三(Wednesday)
晴
语言这玩意实在是太深奥、太复杂了。形式上一样的词汇如果同不同的历史场景联系在一起,其意义经常会大相径庭。就拿“老板”这个词来说吧,解放初期,它代表的是万恶的资本主义,是要摧毁的对象;改革开放后,则摇身一变,成了财大气粗、腰缠万贯的富翁,也成了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和需要支持、鼓励的新生力量。而今,“老板”这个词的含义不但大大地跨出了经济领域,还进入了原本纯洁神圣、一尘不染的大学校园——竟然成了研究生们对导师的非正式称呼。这一称呼让很多导师非常的不爽,前一阵子上海交大副校长印杰就坦陈:他非常反感现在不少研究生称导师为老板,把自己当成导师的劳动力,并激动地说:“导师和研究生之间并非雇佣关系,研究生不是给导师打工的。”印校长的不爽十分可以理解,因为导师和老板毕竟不可同日而语,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老板和工人是雇佣与被雇佣、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称导师为“老板”这不明摆着是在说这些含辛茹苦的为祖国培养奇花异草的高级园丁们是利益熏心的工厂主嘛!简直是誓可忍,孰不可忍!但是在这里,本人也想给像印校长这样的义愤填膺的人士一个善意的提醒:在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都不是那么严肃滴,如果对事事都较真是会非常累滴。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老板”这个词确实代表着一种经济关系,这种关系也的确和师生之间关系相去甚远。学生如此称呼导师,里面也许不免会有一些对现行研究生培养体制或个别导师的做派的不满在里面,但在本人看来,这种情绪并不是主导。学生称导师为“老板”,主要实在日常生活中,学生之间出于一种随意、调侃的心态而为之,实际上,即使那些对现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或者导师非常不满的人,在内心里也不会真正认可“老板”这一说法。记得本人在读研时的一次和师弟师妹的座谈会上,一位仁兄一不小心吐出了“老板”两个字,引来的台下一阵偷笑,还有一位兄台平时在大家面前总是“老板、老板”地叫,在毕业的一次和导师的聚餐中,这家伙喝得一塌糊涂,大家都以为他要胡言乱语了,但他吐归吐,叫归叫,就是始终不提“老板”两个字。可见,在大家的心目中,这个词只是拿来说笑的,上不得台面,大家的内心深处对这个词并不认同。 可惜的事,很多导师和印校长一样,把这种调侃之词真的当成了天大的事儿,好像学生马上就要在课堂上喊导师“老板”了一样,好像毕业论文上“指导老师”一栏马上就要改成“老板”或者“雇主”了一样。实际上哪里有那么严重啊?生活就是这样,该严肃的严肃,该调侃的调侃,同学之间随意地叫一声“老板”又何妨? 2007-4-16
星期一(Monday)
晴 “大学生不如农民工有竞争力。”近日,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崔仁泉透露,广州仍然面临较为沉重的就业压力,具体表现在劳动者素质与结构调整不相适应的突出矛盾未得到根本缓解;新生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高的问题日益突出。
“大学生不如农民工有竞争力。”作为一个市局级的领导干部,仅凭一个就业率就轻而易举地得出这样有伤昔日天之骄子们的结论,实在让人感觉有些武断。这不仅仅因为除了就业率之外,判断竞争力还要考虑很多社会因素,更因为在对两个事物进行比较时,首先就要保证所比较的两个东西要有可比性。具体到就业问题上,如果同是高校之间,学生的就业率是可以拿来说说事儿的,要不然各大高校也没有必要那么费尽心思地狠吹就业率了。但大学生和农民工之间究竟有多大的可比性,就实在是难说得很了。因为总体来说,二者是满足社会不同层面的需求的,根本就不能够使用同样的标准来衡量。就好比前一段时间被媒体热炒的“研究生不如技工”的问题,其主要依据也是就业率。笔者曾就这个问题问过一个在职业技术学院任教的同学,他的回答是:就业率是高啊,干什么的都有,还有不少去超市卖货了。听了这些,不知道还有几个人会真正认为“研究生不如技工”呢?农民工的就业率比大学生高,那么他们的就业质量是否高过大学生呢?他们的就业机会是否是在同大学生的真枪实弹的较量中赢得的呢?如果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否定的,那么认为“大学生不如农民工有竞争力”起码来说就是不够客观的了。在这里笔者也不禁要问一下这位局长:如果广州社保局要招公务员的话,他是会招大学生呢还是会招农民工呢?在就业问题上,农民工和大学生的可比性实在是不怎么强,以就业率来论二者的竞争力,就好比女人因为男人不会生孩子而认为男人不如女人,和男人因为女人没有胡子而认为女人不如男人一样滑稽可笑。 大学生和农民工应该是这个社会上比较失落的两个群体:一个是从高山到深谷,虎落平阳;一个是一直生活在社会的最低层,倍受煎熬。二者本来应该是惺惺相惜才对,但偏偏有那边一些不甘寂寞的人出来搅和,把两个没什么可比性的群体生拉硬扯到一起,来进行一些毫无意义又不利于团结的比较,真是吃饱了撑得没事干。 2007-4-12
星期四(Thursday)
晴 也许没几个人敢否认电视剧《西游记》是一部永恒的经典——不用说别的,光是那个重播率就已经是前无古人,后难有来者了。个人认为从总体来看,《西游记》的喜剧性更强一些,因为剧中的两个主角——孙悟空和猪八戒都属于活宝型的主儿。但剧中也经常会有一些让人伤感的场面,而且这些场面经过导演的大力渲染和演员的出色表演,很能打动人心,让观众看了之后鼻子禁不住一酸。其中给本人印象最深刻的就有这么四个场面: 一、三打白骨精一集中悟空被赶的场面。这是伤感场面中当之无愧的NO.1。“难道八戒和沙僧就不能降妖除魔吗?”当唐僧说出这样的话时,悟空再也没有理由去阻止师父那只握笔的手。看着写好的贬书,悟空飞身跃起,无比悲愤得将其撕烂、抛向空中,随后,伴随着《吹不散这点点愁》的歌声,悟空向八戒、沙僧和白龙马恋恋不舍地含泪叮嘱、道别。此刻,秋风突起,落叶飘零,背过身去的唐僧也禁不住热泪盈眶……为了营造这个伤感的气氛,导演煞费苦心,极力渲染,既做了不少情节上的铺垫,又对不少人物的表情、举动这做了放大性的刻画。这些都让这个场面伤感气十足,观众看了之后,难免眼眶湿润。 二、唐僧与女儿国国王道别的场面。个人一直认为两个人是绝配。在女儿国,唐僧可以说是唯一一次动了佛心。有两个片断为证:一是唐僧初次面圣,坐在离女儿国国王不远处时,抬头一看国王,吃了一惊,这次吃惊导致的结果就是第二次在寝宫与靓女国王单独见面时,连眼睛也不敢睁了。最后,国王说了一句:“你说四大皆空,却紧闭双眼,不敢睁眼看我[全 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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